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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 切实从源头上取得防治腐败工作的实效

[日期:2007-05-05]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办公室 [字体: ]
党组书记、局长  年继伟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我市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及省建设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06年我市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情况,部署今年的工作。

下面,我结合贯彻全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建设厅以及我市在不久前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提出的任务和目标要求,就做好今年我市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增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实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狠抓工作落实,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成效

过去的一年,我局党组按照省纪委五次全会、省政府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建设厅以及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的工作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紧密结合建设工作实际,着重抓了八个方面的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得到增强。一是始终不懈地抓了我市关于《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任务分解》的贯彻落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二是继续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各科(室、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信访工作制度,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建立了对各种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制度。特别对我市房屋拆迁中的重点人、重点事进行逐一排查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妥善处置,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纠纷激化。2006年以来我市没有发生过一起因拆迁引发的群众集体上访事件。三是是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的建设工程款拖欠情况进行及时清理,有效维护了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防止了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的群体性上访事件。2006年全面完成了我市清理网上拖欠工程款工作,共清理网上拖欠工程款22596.43万元,其中清理政府拖欠14111.12万元。并初步建立了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资的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管。1、法规制度得到落实;2、不断完善服务功能,有形市场得到发展;3、进一步规范了招投标机构的代理行为;4、加强评标专家库的管理工作,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5、招投标的整个活动完全实行备案制度;6、举办了丽江市招投标软件培训,使我市施工企业及招投标代理机构的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极大的提高。五是认真组织开展了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六是进一步做好群众信访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了从源头上遏制信访案件发生的工作力度。七是加强教育和监督检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章与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继续落实公务员“八条禁令”,公务员队伍廉洁从政意识得到增强。八是不断推进政务、办事公开制度和政风行风建设。加强了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和电子政务的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及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积极参加了“政风行风热线”直播活动,认真办理和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

回顾和总结去年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五个方面的特点。一是任务分解,增强工作的有效性。我局始终不渝地抓督促落实,及时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二是注重落实,增强工作的时效性。在中央和省、市部署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中,局党组行动迅速、雷厉风行,及时统一思想认识,确立整治目标,加强组织领导,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力求有所突破。三是调查研究,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局党组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同时,把开展调查研究当作促进工作落实的一项措施,掌握第一手情况,及时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的途径,使教育、制度和监督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四是办事公开,提高行政的透明度。局机关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是规范从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有效措施,不断推进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的落实。通过实行行政许可“一条龙”审批等办法,使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五是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内控机制的建设,加强了对管人、管钱、管审批等重点部位的制度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建立相关法规制度的有机结合,有效地规范了公务行为,进一步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充分发挥了法规制度的规范作用。

在去年的工作中,我局各科(室、站)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付出了艰苦努力,局纪检组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建设系统的工作实际,切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能,为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稳定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通过密切合作,相互支持,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

总体看,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有所进步。但是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是:源头防治腐败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也时有发生,在招投标活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及房屋管理中行政行为不规范、制度不落实的问题依然存在;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特别是对本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还比较薄弱;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两同时”机制落实不够好仍然存在。上述问题虽然发生在少数干部身上,而且,随着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思想观念的深刻变化,影响城乡建设和谐稳定的矛盾和问题还会不断出现,滋生腐败的土壤条件在一定时期内仍然难以铲除。但是,作为一个部门的党组织或领导班子必须要有防患于未然的战略眼光,提高警惕,抓紧治理,决不能听之任之,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加强监督检查,务求在重点工作上有新的进展

(一)认真落实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保障政策的严肃性、统一性和长效性,做到政令畅通。深入市场调研,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和特点,合理确定小户型住房供应结构比例,满足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需求,提高居住质量。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工作,切实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积极争取廉租住房建设计划,多方筹措建设资金。2006年,我市首期5000平方米,90套廉租住房已顺利落成,第一批36户符合入住条件的双困户已在春节前入住。2007年我市拟在华坪、永胜县建设15000平方米的廉租住房,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覆盖面,现已将建设计划上报省建设厅。三是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我市要按照建设部和省建设厅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具体安排,针对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等腐败易发坏节,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房地产行政主管科室要会同有关部门,从商品房预售环节入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进行检查,对在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有投诉举报的项目进行重点调查,对党政机关违规集资建房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打击房地产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贿行为,并将有关企业、人员的违规行为和处理情况记入信用档案系统。加强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防治贪污、挪用、套取维修资金行为,维护群众利益。四是继续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中央宏观调控措施的贯彻落实,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加快城镇建设和保护群众利益的关系,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和进度,规范拆迁行为,严格依法拆迁。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市场的监管,监督拆迁人及相关单位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拆迁居民搬迁。积极推行拆迁管理工作规范化,有效规范拆迁管理部门、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的行为,以程序的合法保障拆迁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加强拆迁事前、事中监管,加大对拆迁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对拆迁信访案件的查办和督办,严肃查处不依法补偿、违规低价评估、滥用行政权力和行政强制手段野蛮拆迁等行为,努力做到老问题案结事了,新问题及时化解,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五是积极解决物业管理中侵害业主权益的问题。近年来,物业管理工作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物业管理企业与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有的物业管理企业重收费、轻服务,质价不符;有的物管企业由于服务质量下降,长期受到业主拖欠物管费的困扰,既不解除合同,又不实施服务,竟然一走了之,撒手不管;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加强对物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物业管理企业依法经营,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加强对物管市场的监管,清理整治物管企业,进一步加大对违规企业和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物业管理市场化程度。积极引导业主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树立社会主义公德意识和市场化管理意识,推进建立业主自我管理和约束的民主与自律机制。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提高业主委员会代表广大业主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努力构建和谐的物业管理关系。

(二)落实法律法规,全面规范工程建设招投标行为

以加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管为重点,围绕资格预审的程序和办法、招投标监管的方式方法和内容、招投标代理的发展和规范等课题,加强研究,按照“让权力退出、靠制度运行”的方式,从招标、投标、评标以及中标后的监管等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防治腐败的法规制度。加大对招标投标、资质审批、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陪标”行为,防止和纠正规避公开招标、泄漏标底或者专家名单、相互串通搞“明招暗定”、签定“阴阳合同”等虚假招标,以及实行地区封锁排斥或者限制本地区、本部门以外的建筑企业参加投标等违规行为。加大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力度,严格认定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建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推动和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全面实行招标代理市场的准入和清出制度。建立和完善招投标行业自律机制,制定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维护好招投标秩序。尽快出台防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专项治理成果,促进建筑业市场的健康发展。

(三)推行阳光政务,加强对行政审批的规范和监督

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严格依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充分保障被许可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享有听证等权利。继续落实建设系统六项办事公开制度,不断拓宽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全面公开行政许可设定依据、实施过程和办理结果等,确保行政许可全程公开、阳光审批,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丽江建设”等服务设施,搭建方便群众的公共平台。继续健全政务公开及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有依据、行为有规范、权力有制约、过程有监督、违法有追究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体系。

(四)切实提高认识,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继续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治理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分包、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款结算、房地产开发交易、房地产登记、行政审批、市政公用行业改制等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继续保持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劲势头,认真分析和排查案源线索,对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对涉及局机关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商业贿赂案件,要严肃查办,决不手软,决不姑息。认真抓好已经出台的相关配套文件和规章制度的落实,积极探索治理商业贿赂与有关资质、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筑牢抵御商业贿赂的防线,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形成我市建设系统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把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认真及时组织学习传达

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法纪教育、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局机关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内容。要结合学习贯彻《公务员法》,加强公务员廉政勤政教育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使廉洁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一种生活习惯、一种良好风尚。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廉洁、反对腐败的社会氛围。

(二)切实加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力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已经实行近十年(1998年起实施),我们要认真回顾和总结近几年来贯彻执行责任制的工作情况,深入查找当前落实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找出找准问题的症结,分析问题的原因和教训。切实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始终抓住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项“龙头”工作不放松,力求在促进建设系统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上见成效,在促进建设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上见成效,在促进建设事业发展上见成效。

(三)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针对极少数领导干部认为“规定太多记不住”、“规定太严难落实”的模糊认识,进一步强调落实“五个不许”,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继续治理党员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参与赌博、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房屋买卖置换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重点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出现“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非正常现象。

(四)全面贯彻落实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要求。各科(室、站)一定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自觉践行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一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二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三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四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五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六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七要秉公用权、廉洁从政;八要生活正派、情绪健康。要采取坚决有力措施,狠刹少数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自由主义,狠刹怕得罪人、当好好先生的好人主义,狠刹无中生有、乱告状的个人主义等歪风。要正确对待信访举报工作,凡是出于公心,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对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举报,要积极鼓励和支持。通过全市建设系统上下的共同努力,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为我市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五)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局纪检组要进一步拓展纪检监察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把监察的触角延伸到我局各部门、各项工作之中,切实履行起监督的职责。要进一步加强对建设系统的重点环节和“人、财、事”等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加强对本系统执行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重大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提高办事效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为重点,积极开展监督监察。继续加强对“八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志们,2007年我市建设局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责任重大。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在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建设厅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会议精神,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建设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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