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章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我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和印章现已制作完毕,请相关从业人员携带原有证书和印章,于2008年5月16日前来我办领取新的证书和印章。
联 系 人:陈 林
联系电话:0888-5152676
2008年5月12日
丽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