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江“2.3”地震震情
云南省丽江市位于滇西北云贵高原和清藏高原的连接地带,全市幅员面积为2.06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15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56.46%。居住着汉、纳西、彝、傈僳、普米等12种民族。丽江市原为云南省丽江地区,辖四个县,即丽江纳西族自治县、永胜县、华坪县、宁蒗彝族自治县。2003年撤地建市,将原丽江县分设为古城区和玉龙纳西族自治县。
丽江地处横断山脉“三江并流”区域,地形地貌复杂,山川秀丽,历史悠久,文化灿烂,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全市共有旅游风景点104处。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有玉龙雪山、丽江古城、老君山、泸沽湖、长江第一湾、东巴文化、摩梭风情等。丽江是一个拥有三项世界遗产的地方,丽江古城、三江并流、东巴文化古籍先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世界文化遗产、世界自然遗产、世界记忆遗产。
这次地震发生突然,震级高、裂度大、范围广。地震共伤亡人员15725人,其中:死亡309人,重伤3725人,轻伤12301人,全市20多万人无家可归。10多万头大小牲畜死亡。房屋受损面积1416万平方米,其中,倒塌42.98万间606万平方米;严重破坏40.22万间574万平方米;中度破坏19.85万间281万平方米。建筑物破坏造成的损失33.42亿元。加上生命线工程,工商企业、乡镇企业设施及设备及设施损失,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经国务院灾害损失评估专家评估)。
“
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极为关心和重视,地震发生后不到24小时,吴邦国委员长(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就率领中央慰问团赶到灾区视察灾情、慰问灾民,对抗震救灾工作作了重要指示。温家宝、李鹏、刘华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也先后到丽江视察灾情,指导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省委、省政府接到震情后,立即进行了紧急动员,地震后不到1小时就召开了紧急会议,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和14集团军、云南省军区的领导组成的抗震救灾指挥部,省地县各级领导立即深入灾区,组织指挥抗震救灾。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滇部队和武警部队的3000多名官兵,5000多名民兵及地方和部队的26支467人的医疗队地震后2小时就立即赶赴灾区,这支近万人的应急抢险队伍,全力以赴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为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作出了重大贡献。
丽江地震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全国人民和香港、澳门同胞、海外侨胞纷纷捐款捐物,一些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民间组织及友好人士也纷纷伸出友谊之手,来电问候,并捐赠了资金和救灾物资。
经过艰苦奋战,地震灾区的死者得到了妥善安埋,轻重伤员17057人全部得到救治。震后15天内解决了20多万露宿野外灾民的“吃、穿、盖、住、医”五有问题。
二、恢复重建准备阶段
在1996年春节前基本完成抢险应急工作之后,1996年2月中旬进入了恢复重建的准备阶段,主要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恢复重建工作将持续几年的时间,应急阶段虽然采取了一些临时措施,恢复了局部供水、供电和灾民的安置,为更好的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必须恢复灾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我们及时组织市内电力、供水、通信部门开展生产重建,在最短的时间内实现了灾区通水、通电、通讯畅通。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房屋作安全鉴定,凡经鉴定可继续使用的房屋继续使用;对确实不能使用的,搭建临时过渡房,初步解决了灾区的居住、教学和工作场所。震后30天内排除了基础设施险情,基本恢复了灾区生产、生活、工作秩序,所有受灾学校能在防震棚教室如期开学上课;震后90天内,灾区农户基本实现“人有住处、粮有放处、畜有关处”三有目标。保证了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
(二)成立恢复重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省、地、县三级都成立了恢复重建指挥部,负责恢复重建的组织领导。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指挥长,分管领导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财务管理组、监察审计组。办公室设在建设局,抽调专业人员组成,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包括计划管理、项目审批、项目管理;财务组设在财政局,负责恢复重建资金的落实到位和管理;审计监察组设在审计局,负责恢复重建资金的审计、监察工作。
(三)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方案
省恢复重建指挥部编制的《丽江地区震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经省政府审批后颁布执行。规划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方针及原则
灾区恢复重建,必须坚持“一个方针”、“二个结合”、“四个原则”:即“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生产自救、各方支持、重建家园”的方针;恢复重建与扶贫攻坚相结合,恢复重建与发展包括旅游业在内的民族地区经济相结合;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确保重点、照顾一般;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任到县;先抓恢复、后量力发展的原则。尤其要优先考虑民房、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
2、民房恢复重建规划
民房的恢复重建是整个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抓紧抓好。要按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办法,分三种类型安排,即易地集中配套建设、易地适当集中建和就地恢复重建及修复,在1997年春节前基本完成。易地集中配套建设,主要是成片倒塌且因地震地质及其他地质条件不适合在原址重建的村庄。易地重建点应统一勘察、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组织建设水、电、路、村级小学、卫生所、村公所等公建设施。民房则按照统一的规划和标准设计方案,采取统建与自建相结合的办法建设。易地适当集中建设,主要是因滑坡、泥石流等各种因素需搬迁重建的民房,每个点控制在50户左右。就地恢复重建及修复是民房恢复重建的主要方式,按倒塌、严重损坏、中度损坏和轻度损坏四种类型分别安排
3、基础设施恢复重建规划
城市基础设施应按照“尽快恢复运行、不断调整完善、力争有所发展”的要求进行恢复重建,明确了供水、供电、交通、通信、农田水利设施的恢复重建规划。
4、丽江古城恢复重建规划
古城的恢复重建工作,按照恢复原貌的要求,对现有建筑物中民族特色显著、保存完好的,应予很好保留;与古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物,应予以改造;在地震中倒塌或年久失修的建筑应拆除重建;严重破坏古城风貌的建筑应拆除。同时完善古城内绿化和基础设施的配套,提高古城的抗震防灾能力。
5、主要系统恢复重建规划
按照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明确了教育、卫生系统和重要工业企业的恢复重建重点项目、实施步骤、组织实施方式。
6、其他系统恢复重建规划
明确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福利,公检法司等系统,原则上以加固修复为主、拆除重建为辅。
7、抗震设防措施
要认真总结经验,充分吸取教训,在规划部局、场地选择、建筑设计、施工管理各个环节,都要认真贯彻“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抗震设防,加强抗震措施。一是建筑场地选择抗震有利地段;二是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关于工程抗震设防标准的有关规定;三是加强结构抗震研究,合理选择结构形式;对量大面广的农村民房制定符合灾区民情、民俗、民居特点,又有利于抗震,同时又易于操作的民房标准设计方案供群众选用。四是加快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的实施步伐,全面提高城市的综合抗震能力。
8、资金筹措及安排
采取多渠道筹集的办法。资金构成以省财政为主,同时包括各方面的捐赠、中央拨款、银行贷款、以工代赈资金及各地自筹资金。
省安排的恢复重建资金实行一次性包干使用。按重灾区、轻灾区、波及区,大致分为三个层次安排控制指标。要求灾区把自筹资金和其他部分资金捏在一起,按照省政府批准的《丽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实事求是地制定切实可行的三年重建家园规划。
(四)建立恢复重建的管理制度
恢复重建工作点多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按照正常的基本建设程序难以适应恢复重建的要求,所以制定了一套恢复重建的管理制度。
1、计划管理
按照“统一计划、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严格监督”的要求,认真进行计划编制和管理。年度计划以地(州)恢复重建指挥部为主,按照省恢复重建指挥部下达的国家及省补助资金规模及条块当年自行掌握的自筹资金进行编制。经省恢复重建指挥部批准下达后执行。
2、项目审批
凡列入计划的项目,都必须经过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两个阶段的审批,较小的项目可简化为初步设计一个阶段。
审批权限确定如下:
地州县自筹资金的项目,由地州县恢复重建指挥部按基本建设程序的有关规定审批。
由国家、省补助资金和省接收捐赠资金安排的项目,一律由省恢复重建指挥部审批。
3、项目管理
恢复重建工作实行专员、州长、县长负责制,项目管理实行项目负责人制,要做到职责明确、层层落实。对基础设施中跨地区且技术性较强的系统,如交通、通讯、电力、水利等行业,项目管理以条条为主,主要由省级主管厅局负责;其他项目,由地、州、县地方政府负责。
所有项目必须按计划批准的内容及规模实施,并按时上报工程进度,接受审计、统计及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
4、资金管理
恢复重建资金实行定额补助,按项目计划下达,包干使用,一次包死,超支不补。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受灾企业,原则上只安排少量补助,尽可能利用贷款恢复生产;国内外的捐赠款项,统一纳入恢复重建计划资金盘子,严格按照捐赠者的意愿安排。民房易地集中建设资金按照群众自筹、银行贷款、国家一次性补助相结合的原则,由灾区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补助标准,报省恢复重建指挥部批准后执行。就地恢复重建民房,视受损程度,由各地制定相应的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恢复重建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强化审计、监督,严格管理制度。
按项目管理要求,资金切块到地州县,再由地州县安排到项目。资金根据工程进度,按季拨付。
资金实行包干使用,超支部分不予追加,节余部分可另安排于其他恢复重建项目。
资金使用按财务部门要求,认真填报决算。
5、规划设计及施工管理
制定了建筑市场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建筑材料质量与价格管理、抗震设防标准的管理等规章制度。
(五)建筑材料的组织供应和管理
恢复重建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丽江原有的地方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生产能力有限,并且在地震中受到了破坏,难以满足恢复重建的需求。所以我们以“恢复重建、建材先行”的方针,首先扶持了区内6家水泥生产企业恢复生产;兴建了一批砖瓦、砂石等材料的生产企业;开辟了“丽江嘉和建材城”。为恢复重建的建材供应提供了保障。
为了避免建材价格由于供需关系的改变导致过度上涨造成恢复重建资金超预算,由地区物价、建设、工商部门联合下达了《关于加强恢复重建期间建筑材料价格管理的通知》,决定在特殊时期对原开放由市场调节的主要建材价格,按分级管理的原则重新纳入国家定价管理。凡在灾区从事建材生产、经营的企业,其建材价格由物价部门管理审批。作价方法按出厂价格实行利润率和进销差管理的办法。
三、恢复重建过程
在完成上述恢复重建的准备工作后,1996年4月全面展开了恢复重建工作。
(一)基础设施恢复重建
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关系到整个恢复重建能否顺利进行,因此,恢复重建规划方案中,要求基础设施在当年内要抓供电、交通、通讯等部门的恢复重建、上半年要全部恢复正常运行,年内基本完成,保证重建家园的需要。优先安排了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
1、水、电工程的恢复重建
“2.3”地震使丽江自来水厂的新厂和老厂两个供水管网都遭受到严重破坏,供水管网80%受损,导致全城断水,给抗震救灾、伤员就治及灾民生活带来巨大的困难。在部队和兄弟地州的支援、水厂职工的努力下,丽江自来水厂很快实现了供水管网等设施全面恢复重建任务,日供水能力比震前翻了几番,基本适应了丽江建设国际旅游城市的需要。
地震使水利水电设施也遭重创,有14座小型以上水库和11座小型以上电站严重受损。丽江县境内发电供电系统全部破坏,经过多方的支援,全区电力系统职工奋力拼搏,终于在震后20小时就局部恢复通电。至4月底在大地震中受损的电站已经基本全面恢复生产。随即在电力系统展开了全区电力联网工程,新建五座水电站等恢复重建项目,全区电力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在恢复重建的时间段内顺利完成。
2、交通的恢复重建
到1996年全区拥有地方管养的县乡公路51条
恢复重建中,同时修通了长
3、加强市政建设
为搞好恢复重建工作中的市政建设,震后,原丽江县成立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政建设和管理工作。在恢复重建中丽江市区首次开展城市排污系统建设。在民居建设、旅游接待设施建设和生产企业恢复重建、市政道路建设过程中安装了排污管道,在世界银行贷款的支持下,建了第一座污水处理厂。
在恢复重建中丽江市区建成了宽
对城区公厕进行了合理布局,规范了垃圾收集和清运,制定一系列市政管理制度,有力的改变了丽江中心城区的面貌。
4、通信部门恢复重建
在丽江电信部门的恢复重建工作中,电信部门紧紧围绕恢复重建通信建设工程,认真抓好通信建设管理,使工程质量和工期得到了较好的保证,在大地震造成重大损失、恢复重建时间紧、任务重、资金紧张的情况下,许多重点工程不仅没有延误,反而提前完成了任务。建成了以开通全区会议电视网、GSM数字移动电话网等一批新业务,拓宽了通信服务领域,满足了社会各界对通信的多层次要求。全区基本实现了各乡镇交换程控化、传输光缆化;移动通信基本覆盖了所有县城和经济发达乡镇、主要景区和主要公路沿线。
通信的发展无论是规模容量,还是技术层次,都实现了质的大跨越,初步适应了当时丽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民居恢复重建
从96年4月中旬开始了民居恢复重建。在恢复重建过程中,首先对四个成片倒塌且地质条件差的村庄和一个处于滑坡地带的居民点进行了整体搬迁的异地重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勘查、统一设计的原则,采取了统一建设和群众自建两种方式。实践证明,群众自建的方式可充分调动群众重建家园的积极性,工程进展顺利。
对大量的民居采取了就地重建和恢复的方式,分别按照倒塌、严重损坏、中度损坏和轻度损坏四个档次给与了资金补助,群众自力更生进行了重建和修复。
政府在民居的恢复重建中加强了技术指导、编印了《丽江地区民房设计及施工技术要求手册》发放给群众;深入乡镇开办农村工匠培训班,让农村工匠掌握民居建设中的抗震措施;每个乡镇派驻了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挂职担任副乡长(副镇长)负责民居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指挥和技术指导。
到1996年底,完成了67310户民居的就地重建和修复工作,发放补助资金12123.54万元。到98年上半年完成了五个异地搬迁统建点957户的民居恢复建设,补助恢复重建资金2675万元。
(三)丽江古城恢复重建
地震发生前,丽江古城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震后,联合国专家组到丽江古城考察,认为丽江古城的基本格局仍然保留,可以继续开展“申遗”工作。在恢复重建中,编制了丽江古城的恢复重建规划,按照“修旧如旧,恢复原貌”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对古城的民居和传统建筑进行了原貌恢复;对原有的与古城风貌不协调的建筑进行了拆迁改造;完善了古城的供水、排污、电力、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新建了一批公厕;重建了木府、万古楼等一批历史建筑。1997年12月,丽江古城“申遗”成功,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正式列入世界文化遗产清单。
(四)教育卫生文化系统恢复重建
在恢复重建中,各级政府把教育、卫生、文化系统的恢复重建摆在重要位置。恢复重建资金重点扶持社会事业的重建项目,实施了丽江地区人民医院、丽江县妇幼保健院的总体搬迁,丽江地区中学、丽江县第一中学、丽江卫校、丽江师范、丽江体育场、民族文化交流中心、云岭剧场等重点项目的恢复重建。
安排了卫生系统恢复重建项目167个,其中重建医院、卫生院43个;教育系统恢复重建项目464个,其中重建271个,新建15所希望小学。通过恢复重建使教育、卫生、文化系统的设施得到了改善,为丽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工商企业恢复重建
本着“恢复重建与地方民族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省政府出台了灾区恢复重建中对工商企业的8条政策。对恢复重建项目的税收给与优惠,银行贷款给与扶持,对企业的呆帐、死帐进行处理。由于政策的扶持,全区的工商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开展恢复重建,很快恢复了生产,扩大了生产规模。银行为灾区的企业核销了呆帐1000多万元,使企业得以轻装重建。一大批企业从重建中完成了改制。
在恢复重建中,通过招商引资、投融资,新建了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如云南省第一家五星级酒店——丽江官房大酒店就是在恢复重建过程中投资新建的。震后丽江标准床位已达到5000张,比震前增加了3750张。长达
(六)机关事业单位恢复重建
为确保重点,机关事业单位的恢复重建最后启动,在恢复重建过程中,按照加固恢复和拆除重建两个档次给与定额资金补助,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对口、多渠道争取资金的方式开展。截止98年底,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加固、改造、重建工作全面结束。
(七)恢复重建过程中的管理措施
震后恢复重建,是丽江有史以来一项庞大的建设工程,为了给后人留下一份合格的工程质量答卷、一份清正廉洁的政治答卷。恢复重建开始,地委、行署提出了“确保干部不出问题,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的要求。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1、在恢复重建的准备阶段就建立了计划管理、项目审批、项目管理,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实行了项目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及地直系统的项目,由县长和地直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向行署主要领导签订责任书。各县和地直部门也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对一级负责。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了项目工程质量管理,所有工程项目都列入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监督范围。恢复重建期间,建设主管部门经常组织工程质量大检查,对存在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令返工、直至合格,如在检查中发现某小学教学楼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检查组责令施工方将施工到一层的教学楼从基础开始全部拆除重建,并通报全区。
科学合理的确定工程抗震设防标准,加强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由省地震局组织编制了《丽江县城规划区地震小区划》,经省建设厅、省地震局批准执行。重新确定了丽江县城的地震基本烈度,并对规划区内的场地设防烈度进行了小区划。所有恢复重建的加固和重建项目都由地、县抗震办进行施工图抗震设防审查后,方能施工。
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度,凡投资50万元元以上的项目都实行了招投标。
物价和技监部门开展建材质量和价格大检查,对出售劣质建材和哄抬价格的企业作了严肃处理。
监察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执法监察,对建设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检查,对履行手续不够完善、合同不够规范的项目责令进行整改;对个别违反建设工程相关程序,更改计划,更改设计的项目由执法、执纪机关进行处理。
严格执行恢复重建资金管理的审批和拨付制度,纪检部门还组织了检查组对恢复重建资金的分配、到位、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3、加强了事后审计工作。在恢复重建后期,省恢复重建指挥部指定了《 丽江地震恢复重建资金审计工作方案》。由省、地、县三级审计部门对使用政府安排的恢复重建资金、国内外捐赠资金、世界银行贷款的所有项目进行了审计。对工程结算、资金到位情况、项目管理的程序、资金使用的情况作了全面的审计。
(八)恢复重建成果
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个方针、两个结合、四个原则”的要求,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委、省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帮助和国际友人的支援下,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原定三年完成的恢复重建计划,在两年内基本完成。灾区呈现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
1、恢复重建计划投资完成情况
三年恢复重建共完成项目1171项,投资16.7亿元,其中,修复加固项目561项,重新建设项目610项;建设项目规模达
全市基础设施得到了加强;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了改善;城市建设得到了快速的发展;社会各项事业上了一个新台阶;农业基础设施得到了巩固;企业实施了一批技改项目,在开发新产品,调整产品结构方面取得新突破;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迅速发展,为丽江的旅游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恢复重建后国民经济情况
丽江灾区经过三年恢复重建,基础设施得到大的改善,经济结构得到合理调整。灾区国民经济呈现快速、持续、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
1997年,丽江地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3.87亿元,比震前的1995年增长33.51%。其中:第一产业增长14.14%;第二产业增长56.19%;第三产业增长39.57%。
基本建设得到加强。仅96、97两年,全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4.76亿元,是震前1995年的4倍。全区实现乡乡通公路,公路里程达到
旅游业快速发展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仅1997年国内外游客达到179万人次,增长70.1%。旅游综合收入9.47亿元。
扶贫攻坚成效显著。共投入扶贫资金8817万元,实施改土、治水、通路、通电、绿色扶贫等“五大工程”。39个扶贫攻坚乡的扶贫攻坚取得了新的成绩,64200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贫困山区的农田水利、交通、电力、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各项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
四、恢复重建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必须加强党的领导
当大地震灾难突然降临到丽江人民头上时,灾区人民之所以能够临危不惧,临危不乱,房倒人不到,就是因为大家心中有一个主心骨,坚信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坚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信有人民子弟兵的支持,坚信有省委、省政府和灾区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坚信有全国人民及国际社会的援助,就一定能取得抗震救灾、重建家园的胜利。地震发生后。中央领导多次到灾区视察和指导恢复重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抢险及恢复重建工作,市、县各级党委、政府更是全力以赴,直接指挥抢险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广大共产党员在抢险和恢复重建中,以身作则,舍小家顾大家,公而忘私,真正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激发了广大干部群众重建家园的信心和干劲。
(二)必须全心全意依靠人民群众,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创业
在这次抗震救灾、恢复重建中,丽江人民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得以充分展示,虽遭此灭顶之灾,而始终矢志不渝回天之志,不等不靠,自力更生,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灾区倒塌的所有居民建筑,就是主要依靠灾民自力更生的力量迅速恢复起来的。工商企业的恢复重建也是主要依靠企业的自身力量和广大职工的努力完成的。
(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和政策
经过这次大地震的冲击和洗礼,丽江人民更深切地感受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方针政策的无比正确。正因为有了改革开放才有我们国家综合国力的增强,增加了对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交通、通讯、能源建设方面的投资,从而极大的增加了我们承受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如果当初没有丽江机场和程控电话等建设,丽江地震灾区的救援工作就不能得到如此快捷有效的成果,灾区的伤病员也不能得到如此全面的救治,没有改革开放,没有我国在国际地位上的提高,丽江“2.3”大地震就不能引起国际社会如此的关注和快捷的救援大行动。此外,由于改革开放的富民政策,丽江人民物质生活普遍提高,有了一定的“家底”,为灾后能够以自力更生为主地迅速开展民居恢复重建创造了条件。所以在恢复重建过程中必须坚持改革开放的方针,扩大对外开放。一是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外资,欢迎外地企业到灾区投资办项目,参与灾后恢复重建;二是在恢复重建过程中开放建筑市场,不搞地方保护主义,欢迎外地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队伍到灾区参加恢复重建。
(四)必须制定科学合理的恢复重建规划方案,精心组织,科学管理
丽江地震发生后,省政府及时制定了《丽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方案》,规划方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考虑到丽江地震灾区经济贫困、发展落后、多民族聚居等特点,结合国家救灾方针,明确了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提出了丽江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对恢复重建的实施步骤、政策措施作了明确的规定。由于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群众就有了共同的标准和目标,达到了认识统一,做到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确保了恢复重建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同时精心组织、健全机构、明确职责。在省抗震救灾恢复重建指挥部的指挥下,我们相应成立了地县两级恢复重建领导机构,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相互衔接、全面运转的工作网络。各级指挥部及其工作班子,大都是由熟悉业务、作风扎实的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在恢复重建工作中,他们常年累月奔波在工作第一线,任劳任怨,顾全大局,坚持原则,为恢复重建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调动地方的积极性,省政府确定了恢复重建工作实行专员、州长、县长负责制,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责任到县的原则,这既有利于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对地方的帮助、指导和监督,又明确了各级的职责,充分调动了大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恢复重建的工作中,为了适应恢复重建的特殊性,各级各部门坚持从实际出发,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法,保证了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实施。在恢复重建的初期,省恢复重建指挥部和省级有关部门根据省政府下发的规划方案,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和相应的规章制度。我们又根据省里的规定制定了自己的管理办法。这些文件、规定对恢复重建各个阶段、各项具体工作起到了指导、监督作用。在实际工作中,做到工作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专业工作会和开展各种专项检查活动,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使恢复重建得以健康发展。
丽江“2.3”地震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兄弟省市和社会各界的无私援助和大力支持。在四川大地震即将进入恢复重建之际,在丽江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下,我们将丽江“2.3”地震恢复重建的情况作一个简要介绍,供四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