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建设局公开承诺
为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丽江市建设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和公众作如下承诺:
一、承诺的服务事项
根据我局的工作职能,向社会和公众承诺的服务事项涉及房地产、城乡建设、建筑管理、勘察设计、市政公用、工程造价、园林绿化等方面的行政审批项目56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12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项,行政备案项目19项。
二、承诺的办理时限
对申报材料真实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事项,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在法定时限内作出许可决定。
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备案项目,做到认真对待,从速办理,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
对须经组织专家审查或召开有关评审会议的政策性和技术性较强的行政审批项目,将本着及时快捷、便民、高效负责的原则,积极办理。
三、承诺的服务保障措施
一是做到政务公开。通过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我局的服务项目,包括工作职能、行政审批项目和备案事项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办理依据、办理结果、监督方式。
二是做到优质服务。做到热心接待、首问服务、耐心解释、用心服务、限时办结。实行亮牌服务,所有工作人员在办公室显著位置放置身份牌。实行机关业务工作AB角制, 确保各项工作运转正常。实行规范服务,自觉做到省政府推行的“八项工作承诺”要求。
三是做到廉洁行政。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滥用职权,不徇私舞弊,杜绝“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凡我局工作人员违反承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投诉监督电话为:0888—5165179
投诉接待部门:丽江市建设局办公室
地址:丽江市香格里拉大道北段市建设局办公楼一楼。
丽江市建设局有关信息和具体服务承诺事项,请登录丽江建设网站(http://www.ljjs.gov.cn)查询。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