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2008年城市
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州、市建设局,昆明市市政公用局、城市管理局、园林绿化局、滇池管理局,各省级城建专业部门、协(学)会: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贯彻国家关于节能减排政策的重要一年,做好2008年的城市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意义重大。为加强各级城建部门和机构之间的工作联系与配合,现将《云南省建设厅2008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供参考。
附件:《云南省建设厅2008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
云南省建设厅2008年城市建设管理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同时也是贯彻国家关于节能减排政策的重要一年。2008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按照全省建设工作会提出的任务和要求,以落实节能减排工作为主线,重点加快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节水等设施的建设步伐和管理;继续按照《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以下统称《条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城建设的决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行业监管,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充分重视“城建文化”的重要意义,着力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的文化支撑,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确保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又好又快地发展。2008年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推进城市建设管理节能减排工作
(一)进一步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突出“一个目标”,构建“两个平台”,建立和完善“三项基本制度”。即根据省政府提出任务和要求,实现到2012年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城市都要建成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的目标;尽快建立完善并充分利用“云南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运营动态监管系统”和“云南省城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两个平台,加强对在建拟建项目的督促和对投入运营项目的监管;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基础上,建立严格的“信息报告制度”、“核查和督察制度”、“评估和通报制度”。
——完成《云南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规划(2008~2012年)》的编制和批复,并在规划的指导下,按照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的工作思路,组织和指导各地政府编制规划实施计划,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以各地信息上报情况和检查评估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做好城市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和污水垃圾前期工作以奖代补、滇池流域项目资金补助以及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前期资金补助、贷款贴息、国债申请等工作,总结各地的先进经验,加强工作交流与指导,推动各地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全面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工作。根据有关决定和意见的精神,尽快制定出台全省统一的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指导各地结合实际,通过实行一次听证、分步到位等办法,确保在2012年以前严格执行;同时,各地要积极开展供水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三费”捆绑收取工作的研究。
(二)加强对城市节水节能工作的管理。贯彻落实《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指导监督各地开展城市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工作,降低管网漏失率;继续组织开展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加大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创建全省、全国节水型城市工作。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第一批《城市节水型器具、设备和工艺目录》、《城市节能省电型照明器具目录》,并依照目录加强对城市节水、节能等工艺、设备、器具的推广,进一步加强对再生水设施配套建设工作的指导,推进全省城市节水节能工作的开展。
(三)努力抓好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节约型城市园林绿化的意见》,以“节地、节水、节约投资、节约管理费用”和生态效益最大化为目标,通过课题研究、节水植物推广等,深入开展节约型园林绿化建设工作,推动节约型园林绿化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强化城建行业监管和指导
(四)制定出台《条例》释义。明确有关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程序等的规定,并集中组织各州、市、县城市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对《条例》释义的培训学习,确保《条例》的有效贯彻落实。
(五)出台实施城建行业政策措施。根据省政府“加快全省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加快全省城镇污水垃圾现场动员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争取尽快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快全省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加强运营管理的意见》,并积极做好相关的贯彻落实工作。
(六)全面推行城建电子政务。通过加强对城建统计工作的指导,并以城建业务管理和项目动态管理系统的建设为重点,着力健全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基础数据体系、项目管理体系,强化基础数据在管理决策中的作用。通过建立云南城建网会员制度,将城市建设各相关行业纳入系统化、信息化管理,提高我省城市建设业务管理水平、决策水平,继续推进云南城建网良好发展。
(七)加强城市供水供气行业监管工作。以确保城市供水供气安全为目标,以实施经营许可制度为抓手,完成城市供水供气企业经营许可申报、审核工作,并着重抓好对城市供水水质、供气气质的督察以及有关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供气安全应急体系,确保城市供水供气安全。
(八)加强城市排水许可工作。以加强省排水监测站的城镇污水处理水质监管为重点,认真做好全省城镇排水许可管理,建立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制度,通过开展污水处理在线监测,进一步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管理。
(九)积极推进“公交优先”。做好城市公共交通特许经营许可证的申办审核及公共交通三证的换证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和提升全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水平;继续做好维护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工作;认真做好2008年9月16—22日举办的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昆明实施“每月无车日”活动的指导与协调,并做好向全省示范推广和加大“公交优先”宣传的工作。
(十)以“创园”工作为龙头推进全省城市园林绿化建设。
——加快全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全省创建园林城市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城市绿化重要性的认识及创建园林城市意义的认识。启动省级园林单位及园林小区的评选工作,为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及县城打下基础。完成丽江市、大理市、个旧市、蒙自县等园林城市(县城)创建考核工作,同时跟进昆明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整改实施情况。继续组织昆明市开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人居环境奖等工作,做好玉溪市、景洪市2009年创建国家园林城市的前期指导。
——强化法规规范制定和绿线执法。继续健全覆盖全省的绿化监察网络,做到专业管理与严格执法有机结合,加大依法护绿力度。制定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的规划设计、监理、施工、养护、验收各程序的规范管理制度和体系标准;研究符合云南实际的园林绿化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各市县编制绿地系统专业规划。
——推进苗木基地网的建设。完成“省城市绿化苗木科研培植基地网”全面调研和规划修编,加强全省乡土树种培育和推广运用。规范出圃苗木规格和品质的审批、验收制度体系标准,建立重点绿化苗木电子档案,实现动态化管理。依法修编《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化树种名录》,编制并公布《云南省苗木生产基地名录》。
——抓紧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城市园林绿化项目规划、建设的审核审批和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管理,抓好城市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资质分离试点。进一步完善云南省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招标投标法规规章。启动城市园林绿化监理、管养、验收行业规范和管理。
——加强园林绿化行业人才培养工作。完成全省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继续开展全省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启动技术职称及工种认证。支持成立滇派园林研究机构,进一步加大省园林行业协会的工作力度,推动行业自律。
(十一)提升城建监察执法水平。
——认真贯彻省建设厅关于城建监察队伍建设的“五条禁令”。提高城建监察单位、个人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执法心态,规范执法行为,树立政府执法良好形象。
——开展城建监察执法试点工作,推广试点单位先进经验,为改善和构建城建监察执法和谐环境树立典范。围绕城建监察在新时期城建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开展城建监察执法专题研讨和考察。
——开展作风建设年成就巩固与发展工作。通过开展城建监察作风建设自查、抽查等考核验收工作,在学习训练、上岗培训、提高素质的基础上,省建设厅与省纠风办、省法制办等开展作风建设检查、抽查等考核验收工作
——通过城建监察队伍现状、执法模式、城建监察人员待遇等情况的调查,研究和探索我省城建监察工作和队伍发展的体制、措施和对策,积极向省政府建议改善城建监察执法外部环境。
(十二)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试点工作。认真总结昆明市五华区、安宁市所取得经验,逐步拓宽省级试点范围,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立,同时推动“12319”服务热线与数字化城市管理体系的结合,创新城市管理手段,改善公共服务质量,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与服务水平。
(十三)加强城建机构建设。
——以着重提高绩效管理为核心,树立良好的服务形象为目标,从完善各协会、学会及所、站的内部管理制度入手,提高人员素质、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继续推进城建机构建设工作,形成全面的城建行业科研、服务、管理体系。
——继续加大省市政工程质量检测站工作力度,提升质量监督人员和运营监管人员业务水平,在全省大部分州市建立市政工程专业机构,全面开展和规范指导各地市政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完成省级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平台的构建,强化检测技术手段;加强对市政公用企业运营情况的监管,开展一次各行业的运营状况大检查;制定完善省级相关工程质量、运营维护规程。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科学民主决策、加强行政监督的能力,建设服务型部门和机构;进一步强化城建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制意识。
(十四)做好城建行业课题研究工作。认真做好国家“十一五重大水专项”《城市污水污泥减容减量、稳定化和资源化关键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以及苗木科研、信息化监管等课题研究工作,认真总结城建行业实践经验,积极探索行业理论,科学指导行业发展。
三、开展城建行业人员培训和考察工作。
(十五)加强城建行业有关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根据《条例》及省城建行业培训规定,结合全省城建行业从业人员现状以及城市供水、供气、园林绿化、公交等行业的经营许可、资质审查等工作,由省城建文化发展中心重点开展针对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确保在年底上述相关行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60%以上。
(十六)进一步强化对城建监察人员的培训。注重各层面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及能力水平方面的培养及提升,培训一批懂法律、守纪律、善执法、会宣传的高素质人才,重点完成针对各城建监察队伍支、中、大队长约200人的培训,全面推动及提升城建监察工作效能及服务水平。
(十七)积极组织相关考察调研。拓展城市建设管理人员综合素质、提升业务水平,启发和培养城市建设管理人员勇于创新的思维方式及合理完善的工作方法。
四、加强城建文化的学习积淀运用,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文化品位和内涵,提高城建团队的整体素质。
(十八)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省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结合2008年全省建设工作会提出的任务和要求,在城建系统内开展思想解放大讨论,推进城建文化在团队建设中的凝练和凸显、运用和提升。
(十九)充分重视城建文化的指导意义,加强城建团队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着力加强有效沟通、高效团结的云南城建团队建设,培育全省城建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十)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方式,逐步推进全省城建系统内学习型组织的建立,通过开展全省城建行业内先进集体、个人、城建监察工作作风年等活动,引领各地各部门不断开拓创新工作方式,树立行业新风。
(二十一)做好上海世博会的参展筹备工作。按照2010年上海世博会“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主题,积极组织并协调有关部门完成我省参展上海世博会的展馆展示、活动及网上世博的有关前期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