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建〔2008〕56号
关于转发《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建设局,市属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精神,促进建筑施工企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提高,现将《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的通知》(云建建[2008]2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该项工作与全省同步完成。
附件:1.云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检查的通知。
2.丽江市建筑业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评定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生产 标准化 检查 通知
丽江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9日印发
打印:李唐红 校对:李耀顺 份数: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