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建〔2008〕59号
关于转发《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市质安站,各县(区)建设局:
根据云南省建设厅调整全省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保险制度的运行情况,结合我市实际,现将《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的通知》(云建建[2008]28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执行。
附件: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施工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标准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筑业 赔付标准 通知
丽江市建设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9日印发
打印:李唐红 校对:李耀顺 份数:8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