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备案项目(一)
市外入丽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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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
市外入丽建筑企业、监理企业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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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
建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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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省外入滇建筑业及监理企业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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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批条件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和各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设计资质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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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
1、建筑业企业:持省建设厅颁发的入滇建筑业企业备案证(限 省外企业、省内市外企业不提供);拟投标项目招标函;企业资 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及主 要管理人员资格证。 2、监理企业:持省建设厅颁发的入滇监理企业备案证(仅限外 企业、省内市外企业不提供);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监理合同原件;项目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和上岗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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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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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自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
----丽江市建设局建管科----
行政备案项目(二)
施工图文件审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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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
施工图文件审查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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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
建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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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 法》、《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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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
1、项目立项文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勘察设计招投标或方案竞选备案表; 4、初步设计批文; 5、涉及环保、文物保护、风景名胜等特殊项目时相关 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6、勘察设计合同; 7、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滇备案表; 8、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复印件(验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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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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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自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
----丽江市建设局建管科----
行政备案项目(三)
建设工程报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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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
建设工程报建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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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
建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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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云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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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审批条件 |
1.凡申请报建备案的建设工程已经获得立项批复或年度投资计划等确定工程建设投资、规模的批准性文件; 2.已有满足工程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的资金; 3.已经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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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
1.立项批复或年度投资计划等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或验资报告 3.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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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
1.业主填写《建设工程报建表》(通过相关建设工程信息网站下载电子文档)并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并附申请人须提交的资料,向丽江市建设局建管科提交申请。 2.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确定是否受理。对于符合备案条件的现场告知进入备案程序,5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对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说明相关情况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3.建筑工程在实施过程中,业主或者投资规模发生变更的,应当即补充完善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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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自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
----丽江市建设局建管科---
行政备案项目(四)
塔机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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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
塔机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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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
建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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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规范塔式起重机安装资质及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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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
1、一台塔机至少配备司机1人、 信号指挥工1人、起重工1人,且不得重复。 2.填写《云南省塔式起重机备案申请表》(可从省建设厅建管处网站www.ynjst-jgc.com下载)一式两份;查验塔机司机、信号指挥工、起重工上岗证原件,塔机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购机发票;发放《建筑起重机械备案证》及单机备案卡。单机备案卡随机携带。 3.对申请备案的起重力矩800千牛米以上的塔机、 国外进口的塔机,每种机型应提供使用说明书复印件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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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自接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审结,报省建设厅。 |
-----丽江市建设局建管科------
行政备案项目(五)
市外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项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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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类型 |
市外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施工项目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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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
建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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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省外入滇建筑业及监理企业安全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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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料 |
一、建筑企业备案: 1.建管科对中标的市外施工企业实行施工项目备案管理。市外施工企业中标后须到建管科办理施工项目备案手续,备案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复印件; (2)丽江市市外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主项增项符合招标条件);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外出施工介绍信; (7) 施工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企业在滇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参加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建造师 (或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参加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参加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职质检员上岗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程项目现场专职安全员按以下规定配备: (1)建筑面积 (2)建筑面积 (3)建筑面积 (4)建筑面积 3.如中标的市外施工企业提交资料不真实、个人资格与单位资质不相符的,应取消中标资格,并将不真实材料收缴上交市建设局相关部门。 二、市外监理企业监理项目备案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1号)第四条规定: 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承担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承担的具体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项目其他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对各自承担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市外监理企业实行监理项目备案管理。 1.市外监理企业须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监理项目备案手续,备案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丽江市市外建筑业企业入滇备案证; (4)监理企业法人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参加工程项目现场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各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合法有效证书或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2.工程项目现场安全监理工程师的配备按照 《云南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1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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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自接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
-----丽江市建设局建管科------
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报建 年第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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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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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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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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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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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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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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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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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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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
政府投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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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资料 |
立项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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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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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许可证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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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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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工日期 |
年 月 日 |
计划竣工日期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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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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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资信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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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筹建情况: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意见: 批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报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电话: 邮编: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