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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等7市县或封“省级园林城市”

[日期:2008-07-02] 来源:云南城建网  作者:城市公用事业管理科 [字体: ]

丽江等7市县或封“省级园林城市”

城市绿化也是竞争力强弱的体现。昨天,新一轮申报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县城进入了省级七部门联审阶段,丽江、大理、个旧、蒙自、石屏、华宁和元江七市县冲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品牌,一起迎来专家“会考”,并获通过。

拟三年申报变一年申报

距离省政府提出云南省创建园林城市已有9年时间,期间我省申报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进程中,仅有10个城市(县城)榜上有名,而今年内就有7个城市(县城)一起向省政府申报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积极展现各自的人居环境、投资发展环境。

省建设厅厅长罗应光昨日在审查会上指出,城市绿化好坏是提高人的幸福指数的一项指标,是一个城市文明、文化厚重的重要标志,也是提升城市走向国际化的一项重要工作,今后,省级园林城市申报拟将争取由三年申报一次,变为一年申报一次,快速打造更多的云南园林城市品牌。

首次引入联审机制

据悉,丽江、大理等七市县是于今年4月向省政府申报云南省园林城市(县城)申报的,在省建设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城市进行实地考察及多方位现场打分评议的基础上,昨天,创园申报进入省级建设、发展改革、财政、林业、科技、文化、环保、测绘等7部门联审阶段,这也是创园首次引入新审查机制,听取多部门对创园的不同意见和建议。

会上,申报创业的7市县突出各自城市景观特色、人文风光、植树造林等3至5年来取得的成绩,对照《云南省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和标准》进行了精彩纷呈的汇报演示。

7市县获审查组通过

经过5小时的会考,在汇总审查组各方意见后,省建设厅当场宣读审查意见,提出7市县达到《云南省园林城市和园林县城评选办法和标准》创园标准要求,城市在园林建设、生态保护等方面的成就代表了省内较高水平,同意推荐为省级园林城市、省级园林县城。将报省政府进行批准命名。

在对审查组意见作小结时,省建设厅提出,被推荐创园城市要建立绿化、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城市规划建设中要注重城市自然山水、植被、古树名木保护,强化城市水系、河渠防护林建设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城市绿化要布局合理,强调理性思维,注重面山植被恢复,通过园林绿化建设把城市规划建设向纵深推进。会上,专家提出建立动态监测机制的建议,今后在复查中,如果发现已被评上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发现有倒退现象的,可能要被取消省级品牌称号。

■新闻链接:

1999年,云南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启动开展创园工作。

2001年,我省公布昆明、安宁、开远、河口、元阳5市县获首批云南省园林城市称号;

2005年,公布第二批:思茅(现为更名普洱)翠云区、腾冲县、弥勒县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同年,安宁被评为我省首个国家级园林城市;

2006年,公布第三批:景洪、玉溪省级园林城市;

2007年,国家建设部开评首批国家级园林城镇,玉溪大营街被评为我省首个国家级园林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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