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2008年第二季度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云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建建〔2008〕110号)和《云南省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的通知》(云建安办〔200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有关排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隐患排查工作责任
成立了丽江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建设局程伟副局长担任组长,市建管科李耀顺副科长、市质安站吕红彦站长担任副组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了2008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有关工作顺利开展。
二、开展隐患排查,努力消除隐患
根据文件精神,在各施工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各地分别成立隐患排查工作小组,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检查。今年1月至6月我市共排查治理隐患项目74个,排查一般隐患237项,目前已整改225项,整改完成率达95%;排查重大隐患6项,已整改6项,整改率100%。从检查的情况看,基本上能遵守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施工现场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制度和措施并设置了一定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文明施工程度比过去有所提升,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问题:一是规章制度不够不善;二是专项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指导性;三是临时用电、起重设备、脚手架等作业与规范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四是部分施工操作人员还不能完全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要经验
(一)领导要重视是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排查工作的关键
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检查督促和排查治理五到位,不留死角。
(二)落实责任,明确分工。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要依法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三)标本兼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加强隐患排查基础性工作,实行隐患登记、整改的全过程管理,逐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市将继续深入推进全市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重要性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系统总结前阶段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整治效果,逐步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二○○八年七月二日
